护士的绿卡移民签证
护士移民是属于职业移民的第三类移民EB-3,由于美国注册护士和身体理疗师都被列为长期短缺职业,或者劳工部法规 ( 20 C.F.R. 656. 22 ) 所称的Schedule A 职业。因此注册护士申请移民的雇主不用向劳工部或者州雇用保障机构申请劳工卡,直接办理绿卡申请,目前的情况下也没有移民配额的限制,可随送随办。一般申请的步骤分为两阶段,第一阶段即是由雇主送I-140表格及相关证明文件,申请外籍劳工在美国居留和工作。一般正常大约需要三至六个月的时间会批准。
I-140被批准后,即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是调整身份(AOS),外籍护士送入I-485`, I-485表格的正式名称是「永久居留或调整身分申请表」(Application to Register Permanent Residence or Adjust Status申请表格和其它相关文件,来调整身份和等待绿卡。目前送I-485调整身 份的同时,可送进申请工作许可(working Permit)的
申请表,申请工作许可,一般需要一至三个月即可拿到working Permit。这个时候,外籍护士便可一边工作,一边等待绿卡面谈。
如果外籍护士已在美国,一般从I-485送件到拿到绿卡,大约需要等待的平均时间是八个月。在2002年7月有新的法令通过,即是可以将I-140和I-485及其它相关表格同时送件,如此一来,整个批准时间将会缩短六至七个月。
如果这个注册护士是十个特定国(包括加拿大,中国,和菲律宾)的公民,移民局先把批准书送到国家签证中心(NVC),只要这位外籍护士的国家,等待移民签证的人不是很多,而且没有案件积压(backlog),全国签证中心就会寄一个大信封给这位外籍护士或者他的委托律师,称之为Package3,Package3信封里的表格包括要申请人提供个人和家属的背景资料,以及面谈所需的材料的清单,当事人和其家属填妥、完成、和签名后,寄到当事人所在地的美国领事馆。之后只需要等美国领事馆的通知,去领事馆接受面谈。一旦面谈通过,全家可以用移民签证进入美国。所谓当事人的家属包括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的子女,国内的护士从准备所有材料,与领事馆约签证至拿到签证一般约要2年左右。拿到绿卡后,五年之内需在美国居住满3年,同时每次出国不能超过六个月,才能申请归化为美国公民。
究竟是选择在美国还是境外调整身份好呢?我们认为在境外调整身份(Consular Processing)要比境内调整身份(I-485)的风险性高。因为申请人在递交I-485的同时,还可以申请working permit和请假证(Advance Parole);而且,在I-485等待期内还可以再次申请,请假证,万一在I -485等待期间内失去合法的非移民身份,还是可以凭I-485 PENDING的身分合法在美国停留,直到绿卡批准为止。 如果选择在境外调整身份,在等待境外领事馆通知面试时间,是无法申请working permit和请假证的,更糟糕的是,除非申请人有H或L身份可以在美国合法工作,万一在此期间不小心失去了合法的非移民身份就只能及时离开美国,否则还有可能因此受限制3年或10年不得入境美国的限制。因此特别提醒目前正准备申请I-140及调整身份的申请者,应该慎重考虑并正确选择合适自己的调整身份方式。
“绿卡”这名词是全世界都知道的,但它不是正式名称,正式名称是居民登记收据卡。许多人错误的以为绿卡是工作许可,虽然这是它的特点之一,证明持有者是美国的永久居民。
在了解了I-140与I-485同步申请的目的之后,我们需要明 确同步申请的定义。I-140与I-485同步申 美国永久居留卡(俗称绿卡) 请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两个申请通过同一邮包递交申请材料;另一种是在I-140尚在等待批准时递交I-485的申请材料。
按照移民局的规定,I-140与I-485同步申请无论是同时递交,还是分别递交,都应该同步进行审理。各处理中心在公布审理的同步申请案进度时,要以审理I-140的进度为准,不再以审理I-485的进度为准。移民处理中心必须把I-140和I-485的同步申请从单独的I-485申请中分出来审理。
然而,在今年早些时候移民局在其颁布的备忘录中强调;各处理中心将按照I-140收据上的日期审理I-140和I-485的同步申请。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移民局只审理那些已经满足了I-485审理条件(指纹和姓名验证)的同步申请。所以,那些尚未打过指纹或做过姓名验证的同步申请,即使I-140的收据日期已经符合移民处理中心的审理进度,也不会得到审理。移民局要等到申请人打过指纹并做过姓名验证后,才可审理到期的I-140和I-485同步申请。所以I-140与I-485同步申请同时递交的申请人势必要比分别递交的申请人更早满足I-485的审理条件,以得到真正的与I-140同步的到审理。
移民局的这项备忘录也同时指导处理中心如何向同步申请人发放补件通知(RFE)。即使I-140的申请需要补件,移民局也要审理同步递交的I-485申请。如果I-140和I-485都需要补件,移民局要向申请人分别发放两个补件通知,不能把两个补件通知合二为一。如果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回应了I-485的补件要求,却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回应I-140的补件要求,移民局将同步拒绝I-140和I-485的申请。但是,如果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回应了I-140的补件要求,却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回应I-485的补件要求,移民局将单独审理I-140申请,同时拒绝I-485的申请。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申请人仍保持合法有效的非移民身份,可重新提出I-485?#123;整身份的申请。
总之,如果外籍人士有条件递交I-140移民申请,他/她就可以同时递交I-485身份调整的申请。而如果打算I-140与I-485同步申请,就应当尽量在同一邮包中递交两个申请,以保证在审理过程中的同步性,更快的得到审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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